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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团市委《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团总支(支部)、青年文明号集体:
  现将团市委《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团总支(支部)、青年文明号集体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与留守儿童开展“一助一”结对关怀活动,实事求是地填写《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结对卡》,持之以恒地对其进行帮扶。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应在2006年2月25日前与留守儿童签订《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结对卡》,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结对卡一式两份报局团委。请各团总支(支部)、青年文明号集体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促进和谐成都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活动的通知(成青办〔2006〕4号)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成青办〔2006〕4号

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活动的
通 知

共青团各区(市)县委、各直属团工委、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共同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快乐生活,促进和谐成都建设,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开展“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留守儿童 共建和谐成都

  二、活动意义
  “青年文明号”是具有先进性、群众性、示范性的青年群体,开展“一助一”呵护活动,是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将“青年文明号”弘扬职业文明的精神在全社会广为发扬、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载体,帮助留守儿童家庭解决一些家庭困难,也是教育和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每一位成员珍惜岗位、敬业爱岗、勤奋工作的有效形式。

  三、活动时间
  2006年1月至2月

  四、活动安排
  1、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都应开展“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活动,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与留守儿童开展“一助一”结对关怀活动,签订《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结对卡》,承诺定期与留守儿童联系,了解其思想状况,协助解决其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紧迫问题。
  2、“青年文明号”集体应与结对留守儿童监护人建立联系,督促监护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
  3、“青年文明号”集体应与结对留守儿童所在学校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思想、学习和健康情况,准确把握留守儿童的成长脉搏。
  4、“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建立与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以书信、电话等途径与结对留守儿童家长保持沟通,提醒家长主动、及时掌握孩子的情况,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5、有条件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可以为贫困家庭留守儿童捐助安装电话,使他们能够经常性的与父母进行交流,保证“青年文明号”集体与结对儿童的有效沟通。
  6、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服务行动。“青年文明号”集体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向留守儿童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网络文明、传播自护技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给予必要的资助。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团市委将把此项活动作为考核、复核“青年文明号”的重要条件之一。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应在2006年2月28日前与留守儿童签订《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结对卡》,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结对卡报团市委青工部。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区(市)县团委要加强调研,根据城市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协助“青年文明号”集体选择确定帮扶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帮扶活动。活动中要坚持心灵关怀与必要实物资助相结合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持之以恒,克服困难,一帮到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及好的经验作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附件:青年文明号“一助一”呵护留守儿童结对卡

                                    共青团成都市委
                                    200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