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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党组
关于在全局系统党员中进一步
贯彻落实学习党章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成委先教[2006]3号“关于转发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学习贯彻党章,做好经常性的党的建设工作。要结合我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对照党章检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严明纪律,为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着问题去学,要利用组织生活时间对党员进行学习贯彻党章的专题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附件:关于转发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的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