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机关党委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成委先教[2005]24号“关于转发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希各党总支、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于10月30日前将学习情况上报局机关党委。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