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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四次党员大会的通知

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局机关党委研究,报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定于近期召开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机关第四次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3月14日下午14:30开始签到,15:00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
  房产分中心3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主要内容
  听取中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机关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开支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机关第四届委员会。

  四、参会人员
  机关党委所属支部全体党员。

  五、相关事项
  (一)请各支部于3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将参加党员大会的准确人数(包括正式党员人数和预备党员人数)报局机关党委严蔚希处,并于3月14日下午签到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签到处负责本支部党员的签到。
  (二)请各支部通知每位党员带笔参会。
  (三)为确保会议圆满成功,在大会期间,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好大会。
  (四)全体党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提前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
  (五)遵守会场纪律。党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声音调至振动档。会议过程中,请认真听取发言,不得带与会议无关的书报进场,保持会场安静,不随意走动。

                                    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