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
做一名注册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团总支(支部):
今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十周年,也是成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十周年。为了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扩大注册志愿者队伍规模,加强志愿者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志愿者网络体系,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团市委2004年青工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创建文明城市,做一名注册志愿者”活动做了具体的部署,根据成青联发[2004]6号、8号文件精神,我局团委决定广泛开展注册中国志愿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一名注册志愿者。
二、活动时间
2004年上半年。
三、工作目标
根据在2004年上半年使我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城市人口总数的8%,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所在单位人口总数的8%这个目标,我局属各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应达到各单位人口总数的8%。
四、注册条件
根据《成都市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注册志愿者是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凡年满14周岁,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成为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要加强领导和宣传,使大家树立起“做一名注册志愿者”的意识,力争每一名团员都成为注册自愿者,其他同志尽量多的加入到注册志愿者的队伍中来。
五、活动形式
1、局属各单位团总支(支部)要按照团市委《成都市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一)的有关操作办法、程序开展志愿者注册活动。
2、开展集中注册、分散注册等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注册活动。有条件的团组织可以组织开展网上注册工作,志愿者可登陆中国志愿者服务网(www.zyz.org.cn)进行网上注册。其他团组织可通过填写《中国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的方式手工注册。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局属各单位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主题,认真组织和动员青年和单位其他同志参与志愿者注册活动和志愿服务,把这次活动作为参与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中心环节,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方案,周密安排部署。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局属各单位团总支(支部)要主动争取本单位党政的支持,将开展注册志愿者工作纳入本单位、本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规划,为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确定专人负责,强化活动的督促检查,特别要注重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规范操作,做好活动的量化、统计工作。
3、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团总支(支部)要把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在做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共青团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200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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