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年文明号”档案材料规范要求(试行)
2001年11月
为建立成都市“青年文明号”档案,实现全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全市“青年文明号”的档案材料,特制定本要求。
一、 页面规范
(一)、 装订
档案材料统一用16开纸装订成册,封面在团市委青工部统一购买(2元/张)。
(二)、 页边距设置
1、页边距:
上:2.2cm;下:2.5cm;左:2.5cm;右:2.5cm;装订线:0.3cm;页眉:1..5cm;页脚:1.75cm。
2、文档网格:
每行34个字符,跨度10.85磅;每页30行,跨度20磅。
3、纸型:
16开,宽度18.4cm,高度26cm。
二、 文字规范
(一)、 材料正文文字统一用小四号仿宋体,每行跨度20磅,段首缩进2个字符。
(二)、 文章标题文字统一用小三号宋体加粗,文字居中。
(三)、 文内标题:
1、一级标题:
编号为“一、”、“二、”、“三、”、…,四号黑体。
2、二级标题:
编号为“(一)、”、“(二)、”、“(三)、”、…,小四号楷体加粗。
3、三级标题:
编号为“1、”、“2、”、“3、”、…,小四号仿宋体。
4、四级标题:
编号为“(1)”、“(2)”、“(3、)”、…,小四号仿宋体。
5、上述标题段前间距6磅,段后间距0磅。
三、 内容规范
参见成都市“青年文明号”档案材料格式模板。
四、 其它
1、《档案材料》报团市委青工部(一本),并交磁盘一张;
2、《档案材料》的“格式模板”可自带一张磁盘到团市委青工部拷贝,或购买(10元/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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