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关于转发团省委
《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的紧急通知》及
《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成青发〔2008〕26号
共青团各区(市)县委,各直属团工委,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各高校、中专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的紧急通知》及 《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缴纳“特殊团费”活动,团员缴纳“特殊团费”要本着个人自愿,不搞强迫命令的方式进行,重点是鼓励和引导广大团员踊跃参与。团员缴纳的“特殊团费”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困难团员青年的帮扶、支持灾区重建或修复团组织活动阵地等项目。
特殊团费由各直属团组织统一组织收缴,直接到团市委缴纳,也可全额汇入团市委指定帐户,汇款时请注明:特殊团费。联系人:屈妮娜;联系电话:028-86121021。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新华支行
户 名: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
帐 号:51001870836051500812
特此通知。
共青团成都市委
2008年5月30日
附件1:
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
5月12日,我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我省部分地区严重受灾,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生产生活存在极大困难,抗震救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积极支援受灾地区抗震救灾工作,共青团四川省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缴纳“特殊团费”活动。希望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把此次缴纳特殊团费活动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构建和谐四川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捐出一天工资、献上一份爱心”、“我与灾区人民心连心”等主题团日活动,广泛动员全省团员青年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希望各级团干部要率先示范,带头缴纳特殊团费,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主动缴纳特殊团费。
特殊团费由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统一组织收缴,全额汇入团省委指定帐户,汇款时请注明:特殊团费。联系人:辜彬;联系电话:028-86639989。
开户行:工行东城根街支行
户 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
帐 号:4402207009008818046
特此通知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附件2:
关于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
我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省广大团员迅速响应团省委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为尊重和保护广大团员心系灾区、支援灾区的积极性,规范“特殊团费”的缴纳和使用,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6个重灾市(州)的团员,自愿缴纳“特殊团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县级以上团委代收后,缴纳至团市(州)委,由团市(州)委按规定统一安排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缴纳“特殊团费”的团员人数和金额,请以上团市(州)委汇总后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
2、除上述6个市(州)外缴纳的“特殊团费”由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统一组织收缴,不得留存,全额汇入团省委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特殊团费”。各高校团员缴纳的“特殊团费”,原则上按属地原则全额上缴当地团市(州)委,各高校团委要将缴纳“特殊团费”的团员人数和金额汇总后报团省委学校部备案。团省委“特殊团费”帐户户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开户行:工行东城根街支行,帐号:4402207009008818046,联系电话:028-86639989,联系人:辜彬。
3、团员缴纳“特殊团费”要本着个人自愿,不搞强迫命令的方式进行,重点是鼓励和引导广大团员踊跃参与,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团员缴纳的“特殊团费”,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困难团员青年的帮扶、支持灾区重建或修复团组织活动阵地等项目。团省委将视各地受灾情况,及时下拨“特殊团费”。收到“特殊团费”的各级团组织都要建立台帐,对使用的具体情况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受灾市(州)“特殊团费”使用情况及时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
5、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大力加强对团员缴纳“特殊团费”情况的宣传报道。
特此通知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