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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资金使用审核、单位房改资金使用审核、职工个人住房补贴支取审核

服务对象

住房资金使用的单位和职工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国发办(1996)34号),《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0)878号)
需提供材料
职工个人住房补贴支取申报资料

办理支取所需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支取
  1、单位支取住房补贴申请
  2、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和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产权证登记配偶姓名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离休、退休办理支取
  1、 单位支取住房补贴申请
  2、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出境定居办理支取
  1、单位支取住房补贴申请
  2、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办理支取
  1、单位支取住房补贴申请
  2、合法、有效的购房按揭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以配偶名义贷款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支取
  1、单位支取住房补贴申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职工死亡办理支取
  1、单位支取住房补贴申请
  2、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房改资金使用申报资料

一、 办理维修资金划转所需资料
  1、 单位关于划转维修资金的申请
  2、 近期的银行对帐单
二、 办理合并住房资金帐户所需资料
  1、 单位申请
  2、 各帐户近期的对帐单
三、 办理住房资金帐户更名所需资料
  1、 单位申请
  2、 更名的相关批文、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更名核准通知书
四、 办理退房退款所需资料
  1、 单位申请
  2、 个人自愿退房申请及退房开具的红字收据
  3、 产权监理处出具的个人分户产权退回单位总产权的资料
  4、 近期银行对帐单

集资建房资金使用申报资料

一、 首次交付资料
  1、 房委办、规划、计委、国土、建委等有关部门对该集资项目前期报建的批复;
  2、 该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二、 申请用款提交资料(非工程用款)
  1、 单位用款申请
  2、 相关合同、付款票据
  3、 近期集资建房资金专户的银行对帐单
三、 申请支付工程款提交资料
  1、单位用款申请
  2、相关合同、付款票据
  3、工程形象进度表
  4、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施工进度报告书
  5、近期集资建房资金专户的银行对帐单

服务程序

前置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服务时间
所有审核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地点
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二楼35号窗口。
承办部门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资金处
联系电话
86279162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