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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解)封

服务对象

国家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等。
需提供材料
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扣押令(检察院);执行公务证。
服务程序
申请(17—18号窗口)→对档案信息进行查(解)封→在司法机关回执上签字
前置条件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服务地点
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17-18号窗口)
承办部门
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产籍科(房地产档案馆)等
联系电话
86280053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