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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房屋入住指南
日期:
2009年11月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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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房屋入住指南
条 目
内 容
责任部门
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
办理对象及范围
享受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实物配租人员
提交要件
《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或《关于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承租人持《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或《关于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租赁合同》;
2、缴纳三个月房租和租房保证金;
3、承租人验收房屋;
4、办理交接手续。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点,下午2:00--6:00点
联系电话
86280433 86280083
办公地点
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6楼
主办: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维护:成都房地产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1475号
政务中心地址:西华门街32号 邮编: 610015 政务中心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9: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