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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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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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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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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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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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面向企业——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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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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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3、《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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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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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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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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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申请估价机构资质需先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办理手续:(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七)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八)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九)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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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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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管局初审,四川省建设厅审批(一级机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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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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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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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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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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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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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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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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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管理科:(028)8628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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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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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处:(028)8627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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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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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政务中心三楼AB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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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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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fgj.gov.cn/NetAffair/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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